第十七章
往回走的时候, 宿郢想起昨天跟方一在一起的傻乎乎的那个孩子,心里总觉得放不下, 于是坐了个公交去了天桥下, 找了一圈儿也没找见人。昨天追着方一走了,没注意那个孩子, 也不知道人去哪儿了。
他又看了眼时间,已经到了中午。
对了,那天天桥底下有民警在场, 应该不会随便把那明显智商有问题的孩子扔到路边吧。应该不会的。
这么一想他就安下心来。
路过重庆小面店时, 他买了两碗,一碗稍辣的,一碗清淡的, 打包带走, 然后打的回了旅馆。虽然他一直领会不到重庆小面好吃在哪里, 但毕竟周卑喜欢、赵果喜欢、连柏城那位大佬也喜欢, 这么想想, 方一也许也会喜欢。
车行驶在大路上, 看着路边向后滑去的风景,妆面的塑料盒放在装着钱的布袋子上, 他用一手抱在盒子的侧面稳着,一边用另一只手将装着面的塑料袋子放正一些。
熟悉的味道从面盒中散发出来,他低下头闻了闻, 禁不住弯了弯眼睛, 眉间柔和地让前方的司机大叔都多往后视镜里看了两眼。
“哟, 给谁带饭呀,小伙子这么高兴。”司机调侃道。
宿郢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表情是什么,愣了一愣,略微尴尬地抿嘴笑了笑,转过头去看着窗外,没有解释。
树在向后移,楼在往后退,整个世界都像被一只手不断地向后拨向后推。司机开得并不慢,很快,他看到了不远处一栋插着彩旗子的高楼,那栋高楼后边隔着两条巷,就是旅馆了。
快到了。
“好像有警车的声音。”司机突然说。
宿郢回过神,车还在前行,司机口里的警车鸣笛声越来越清晰。那鸣笛声一声接着一声,好几道掺在一起,吵得人头疼。
他往前看去,那车停靠的地方正是旅馆所在的小巷口,巷口围着一圈人,往里什么也看不见。车停了下来,他付了车费,提着两碗面和装钱的袋子下了车,往巷子的方向走去。
来的警察也很多,起码有十来号人,三辆警车。路口两边各站了三个警察绷着绳子拦着看热闹的人群,一边呵斥着让往后退,神情严肃。
这时,本就嘈杂的人声音量突然大了两个档次。宿郢提着东西本想往里钻,但又怕把手里的两碗面给挤洒了,于是就静静地站在人群外等着,透过一个个子矮一些的妇女往里面看。
一个警察的衣角出现在了视野中,不知为什么,看到那衣服的一瞬间,宿郢的心脏突然猛地一突,一阵说不出的不详预感就爬上了心头。
他的预感是对的,因为接下来的一秒,他就看到了被两个警察架在空中提着走的方一。
手中的小面和袋子一下子落在了地上。
“哎呀,干什么啊!”
“洒到我裤子上了,哎你干什么!”
“别推!”
宿郢顺利地在一群骂声中挤到了第一排,旁边就站着正在呵斥他后退的警察,他顾不得这些。方一被两个警察动作算不上温柔地架着着走,独独的一条腿在地上拖着,像条没用的畸形尾巴。
他心急如焚,下意识地开口喊人,但却只能发出极为难听的“啊”声。维序警察的脸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他只好粗暴地把人推开,拉起绳子钻了过去,冲到了架着方一的警察面前,但他还来不及做什么,就被后面的警察一肘子给敲到了背心上,接着,手腕被反钳,一个铁圈拷住了他的手腕,人被死死按在地上。
方一看见了他,斜过眼看了他一瞬——那眼里什么也没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连一秒的停留都没有,眼珠子就转了回去,接着他就被警察架走了。
随后,宿郢听到了警车门被打开又被重重关上的声音。
【我要去别的省。】
【没有身份证就不能买票吗?】
【她不要我,我也不要她了。】
*
“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昨天。
“为什么跟他在一起?”
他是我的家人。
“他是十年前的被拐儿童,父母不详,这十年来乞讨为生,他跟着死者方兴姓,前天凌晨杀了方兴夫妇,肢解二人并抛尸。”警察说到这里停下来看他,“所以,你这个家人是从哪里来的?”
昨天我认他做了我弟弟。
“方一说他并不认识你,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但我认识他。
“那你是知道他是碎尸案的犯罪人?”
宿郢抬眼看他,没有再动笔写。
警察坐在椅子上,抱着手:“不瞒你说,我们怀疑你是碎尸案的犯人之一。”
宿郢冷冷地看着他。
警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发现这个名为王大秋的民工眼睛没有丝毫心虚后又坐了回去,靠在椅背上:“那我问你,王大秋,你在6月20日到22日期间,行程是如何,人在哪里?做了什么?有哪些人可以证明你在这时间段内不在福临镇向荣村金叶小区附近?”
宿郢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在纸上写: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方一杀了人?
“证据?”警察停了好几秒,才说,“证据确凿,作案工具、凶器具在,一半的尸体掩埋在平房后院的浅坑里……最重要的是,方一全部招供,细节清晰。”
根据方一的口供,他是先用硫酸泼到两人身上,等二人身体大出血自然死亡,再将人拖进屋里进行分尸切割,装袋抛尸。因为抛尸时腿伤复发,所以掩埋尸体的坑他并没有挖完,只用了几十捆柴火掩埋在茅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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