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如果一个故事, 你已经知道了结局,还会读下去吗?
如果一个游戏, 你已经猜到了胜负, 还会继续玩吗?
也许你会,也许不会, 但不管怎样,你有选择。
*
“您好,住宿吗?”
宿郢点点头。
“您二位要什么样的房?标间还是大床房?大床房的户型只剩下了比较小的一间, 在一楼走廊最里侧, 光线并不是很好,但相应的,价格要低一些, 一百五一晚。”前台小姐僵硬着微笑看了眼地上板子上的方一, 勉强控制着自己的惊讶, 颇有职业操守地温声介绍道。
方一听不懂什么是“标间”, 什么是“大床房”, 他从未出入过这些地方, 什么也不懂,一直埋着头眼睛无神地看着某处。宿郢也并未让方一做决定, 在听到前台小姐的问话后,从自己身上摸出买来的笔和小本子,在上面写上:大床房。
“好的, 大床房一间, 请出示您二位的身份证。”前台小姐接过宿郢递来的小本子, 一边为两人准备房间,一边警惕地打量着这看起来来路不太寻常的两人。
这时,方一才抬起头,刚好对上宿郢低下来的眼神。
“我没有。”方一说。
宿郢把他的身份证拿出来,冲着方一比了个口型:“身份证。”
大多数的流浪汉和乞丐是有身份证的,一个身份证二十元,再穷的人也能办得起。像方一这种还有住宿的地方的行乞者基本都是有证的,即使是一些没有住宿地方的乞丐,也会有专门的人员采集信息给办上一个电子身份证,以便行乞者在全国地级市以上的救助中心使用。
但没有身份证的也有,只是少数,比如那些从小被遗弃在外,年龄不大,没有身份证概念或者意识的人或者想要自生自灭的流浪汉。
方一又重复了一遍:“我没有身份证。”他也不知道住酒店原来需要身份证。
前台服务小姐说:“这条路出去向右拐弯,走十分钟就是派出所,您可以先去派出所开证明,然后……”
宿郢还没说话,就见方一撑着铲子转了方向,朝着大厅外走去。宿郢喊了他两声,他没回答,服务人员帮忙开了大门,出去后顺着门边的倾斜的滑梯一点点地小心地滑了下去。
见状,宿郢没有办法,只得跟前台小姐抱歉地笑了笑,然后追了出去。
方一从来都没有过身份证这个东西,他住的是方兴和陈翠芳曾经的老房子,不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在那个破房子里,曾经藏着许多跟他一样的孩子。后来那些孩子都走了,有的被卖去了黑矿山做工,有的被卖给了有需求的人家,还有的被弄残扔一次性卖给了别的人贩子,只有他被留下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年纪太大了,又太聪明。跟他同样被拐来的孩子里,傻子的年纪最大,下来就是他。其余的都是三四岁被拐来的,记不得太多事情,不像他,那会儿还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家里的地址。
他被卖出去的唯一办法就是割了能说话的舌头,剁了能写字的四肢。可是他长得太好,又是个特别有个性的孩子,一再的反抗让从未得意过的方兴起了防备心,同时也有了折磨人的兴趣。
于是那些孩子一个个地来,又一个个地被卖,唯有他被关在屋子里,被当成耍戏的猴子一样戏弄和折磨,用锁链锁着,用绳子绑着,同猪羊关在一个圈里,跟着那群畜生一样吃同样的东西。
为了防止他逃跑,方兴截了他一条腿,本来还想把另一条腿截掉,但那时候方一表现出来的屈辱和投降意愿实在是太让方兴兴奋,便没有截掉,只是打断了。再然后,所有的孩子都被卖走了,只留下了他,替这两口子在外面讨钱。他那会儿已经被折磨得足够乖巧听话,又无师自通了好几门“手艺”,拿去要钱再合适不过了。
在他乞讨的时候,方兴总会在他要钱的地点不远处看着他,如果放心没有时间,则会让他去陈翠芳的小卖部附近要钱,这样就有陈翠芳看着。
他一个靠着滑板行动的残疾人,想要无声无息地跑路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使后来方兴和陈翠芳为了把老家的儿子接过来搬到了别处去住着,他也没有办法逃跑——方兴每天都会来平房,将前后的大门用铁锁锁住,然后每天早上再来打开。在此期间,屎尿都要在院子里的盆子里解决。
报警,更是没办法想象的。方兴告诉过他,傻子卖给了谁,连那样的人物都是这游戏中的玩家,那公平正义能在哪里?反正不是在他这里。
所以,身为公民权利象征的身份证要来做什么呢?
出了宾馆,眼前大路两条,川流不息的车,来来往往的人,被炙烤得散发着焦味儿的空气,还有晃眼的摩托车后视镜反射过来的光。
已经到了中午下班的时候,大家都在回家。
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背着书包的小孩子们像过河的小马儿一样排成一个小队,在手持小红旗的队长带领下蹦着跳着地过了马路。欢声笑语漫步在树荫下,孩子们成群结队、打打闹闹地从方一面前经过。
突然,一个不算小的石头砸中了方一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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