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甘娜被一股气浪推开,伸出的手触碰不到温许。
而他此时被一股暗金色能量包裹,意识逐渐模糊。在黑暗中,他好像变成了只蝴蝶,挥舞着双翅扑向火焰,他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他迷迷糊糊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自言自语,叙述自己……
……
……
他们总说“人活着总要有点盼头,有点盼头就不会太累。”
我碌碌无为却强自以为成就颇丰,硕果颇多。
茫茫盼盼,年年岁岁,整整二十四载。
是不是以前活的太轻易了。
人授我温饱,教我明事,后我沉落烂俗,浑噩活着。
或许我本非明珠,亦非蒙尘。
如今我要断了自己二十四年所珍视的东西。
不,于我而言已是全部。
什么才是生命?
我以为的就是生和死,生死间就是生命。
他们让我为命生,为命活,为命死!
如今我亦断舌寻死,我为自己的心。
我的一生就一个字“命!”
这是开始,也是结尾,与我的一生纠离不分。
这是盼头。
这个时代太大太大,大到我看不见五指,看不清自己。
我是个孤儿,无数个日夜都是在为命拼。
我满身污浊,面目丑陋,心虚飘渺言自己无所畏惧。
太假了,我想真正的无惧,我想为自己的心念而活。
现在那让我生厌的命运,身后可恨的莫甘娜,或许我选择了逃避……不过老子想说,去你妈的!
我还有一个喜欢的姑娘。
姑娘,姑娘她叫李弦月。
年少时我孤身去不熟悉的大城市打工谋生。社会上的大哥、市侩,我大都见识过了,想结束这艹蛋的一切,可总觉得不妥……
那晚雨很大很大,我送着外卖,门开了,让人一看就很亲和的脸颊,我想上去摸摸,她眼睛我见过,和我想象中母亲的很像。
……我意识很模糊,第二天醒来我倒在沙发上……
我走了。
我想到,男儿走四方,我志在他处,
身材妖娆的御姐,可甜可柔的萝莉……
……
十来天后,我们又见面了。
那是县医院里,我看到她不出声,她亦未出声。
我疑惑的是,她一个住市区的,怎么会来这个小县城?
但我没问,我睡在用几本杂志垫着的亭中,那儿那么大,不寒颤。
她走近了,她靠近我,将手中拿的东西背在身后,问着:“你不回家吗?”
呵,幼稚的问题。
我瞥了眼她,吹着混混专属的口哨,说:“又不是谁都跟你一样住市区,也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有着家。”
她只是咬着嘴,也不吭声,许久过后,她突然说:“跟我回家吧。”
她用着陈述句,我听得出,她声音有些颤抖。
没去想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一看就不像是她这种乖乖女说的话,我笑道:“好啊!我吃你的,喝你的,用你的!”
但我没挪一寸。
我不想,就是不想。
后来我脑袋一转,想到,我是可以用她的钱,她的房,她的人,达到有一个自己的家。
男儿在世,谁不爱财?
我爱!
我信财,不信人。
……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像是毒药,我不能再心安理得接受她给的一切。
我了解了她的家庭,父母在8岁时离异,在妈妈那住一年后,妈妈有了新家庭,怀了个小弟弟。爸爸也再婚。
她去了外婆家,外婆养着她。
12岁,外婆在赶集的时候突发脑溢血,救不活了,她又是一个人,在这世上不痛快地活着。
外婆的遗嘱将这儿,也就是我们现在住的地方过给了她。
……
我们生活在这儿,我觉得她会是我的妻子,会是我温许这一生中遇到的最最幸运的事!
没有之一。
我开始去外面打零工,工地不要我少钱,多加班。烧烤店不要我,我去求,求他们要我。
……
最终,我找到了份工作,对她而言,这点工资杯水车薪,但我满足了,我想给她一个真正的家。
但不知道这贼老天是抽了什么风。
早上,我六点起床,做好早餐,一盘鸡蛋两杯牛奶。我去敲她卧室门,没吱声……我以为她睡过头,匆匆吃过就上班去了。
中午回来发现早餐没动过,我有点生气,但我想逗逗她,我说:“小懒猫,起床了,老公叫你吃饭!”
脸红了,我能感觉到烧红滚烫的脸颊,可我依然死鸭子嘴硬的说着第二遍。
还是没声音,按理说,这是不会发生的事,我有些慌了神,
我把抽屉里的备用钥匙拿出来,推开门后,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让我想要将隔夜的饭全给吐出来,我咬着嘴巴,不敢置信……
场面阴森得可怕,紫色窗帘拉拢,只有微微光亮透过,我手指刺痛,手臂竟然有些抬不起,
她此时难看,不负以前奶白奶白的秀丽,娇弱的身子就平躺在地面,枯瘦白皙的手臂垂下,她指骨无力抓着一条黑色手链,
乌黑的血液从一道血线处涌出得快要干涸。
我愣了愣神,随后心急如焚,飞冲向她,没有声息了……
我握住她枯瘦如柴的手,想着帮她理一理鬓,克制嘴唇的颤抖,柔声道:“放心,你还是很好看的。”
我似乎看到她嘴唇蠕动。
但她实在没有精气神了。
我轻轻抚摸着她的手,怕将她吵醒,轻声道:“下辈子,这辈子,愿生生世世结为夫妻”
所以从今往后,我叫“温许”
许你世世平安的温许。
她依然口不能言,不过,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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