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用的脸色变了变,张了张口,但还是没能想出说辞。
楚歌的这番话说的很清楚,他很难反驳。
空印这种操作方式,本来就是北蛮留下来的陋习。
北蛮对地方的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十分松散的模式,所谓的“以宽失天下”就是如此。
北蛮并不在意地方胡搞瞎搞,只要定期缴纳一定的赋税就可以。所以地方官员在这种极度宽松的环境下,才开创性地想出了“空印”这种操作方式。
如此一来,地方想怎么横征暴敛都没问题,反正只要给朝廷上供该有的一份就可以。
这也是为什么北蛮没过几十年就被赶回了漠北,也是为什么此时还有许多地方上的世家大族,认为自己是北蛮的臣子。
就是因为在北蛮的治下,他们过得实际上太舒服了。
在大盛朝建立之初,许多地方官员都曾是北蛮的臣子。
由于北方尚在用兵,地方上的事情也千头万绪需要处理,所以大盛朝也只能大致沿用北蛮时的一些制度,总不能一上来就全部推翻,得徐徐图之。
后面慢慢地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推行全国。
但很显然,空印这种潜规则不在其中。
而很多地方官员仍旧一厢情愿地用旧时的操作方式,实际上就是因为北蛮数十年的统治,让这些官员过的过于宽松、无法无天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而空印案,本身就是为了刹住这种歪风邪气。
方士用还是有些不服,他想了想,又说道:“但是陛下,自立国以至于今,从未有空印之律,有司、丞相不知其罪,今一旦捕而诛之,何以使受诛者甘心而无词乎?”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朝廷事先并没有相关立法,无法可依。
既然从来没有律法规定空印应当如何处理,相关的部门也不知要如何论罪,所以就不能论罪。
楚歌看着方士用,微微点头。
终于,这第三点总算是有一点杀伤力了。
但对他来说,想要驳倒这一点仍就不难。
楚歌反问道:“律法中确实没有规定空印应当如何处置,如此看来,你说的似乎确实有几分道理。
“那朕问你,朕定制时,账目如何造册、如何比对,相关细节是否清楚?
“所规定的实操环节,与空印的操作方式相比,有任何的共同之处吗?”
方士用愣了一下:“这……”
楚歌说得很清楚,律法中确实没有规定对空印的处罚,但对于地方的账目如何造册、如何递交户部进行数据的核验、核验出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可是说得一清二楚。
毕竟这种事情如果不说清楚的话,官员们也很难按照相关的规制去办事。
而空印的这种操作方式,显然与之前有明确要求的造册、核验的流程,是完全不相符的。
盛太祖已经规定了各级要如实上报所缴的税款数字,最后再拿到户部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盖章。那么如果用空印的方式来操作的话,各级如实上报数字还有什么意义呢?
最后看各地交上来多少、户部和地方商量着填个数字不就完了吗?
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空印这种行为要如何处罚,但这一行为很显然是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这确凿无疑、无可辩驳。
楚歌继续说道:“你说,空印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没有明文规定空印者该当何罪,那就不该治罪,不觉得荒谬吗?
“朕问你,为官者,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法无名文即不可?”
方士用愣了一下:“这……自然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楚歌面色一寒,猛地一拍桌案:“胡说八道!
“法无禁止即可为?律法条目林林总总,怎么可能将官员的一切行为全都囊括在内?若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各级官吏都能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那还不反天了?”
方士用还是不服,说道:“陛下!天子与士大夫治天下,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
楚歌冷然道:“朕非与士大夫治天下,而是用士大夫治天下!士大夫治不了天下,朕既能自己治天下,也能用别的人来治天下!”
方士用不由得愕然,许久之后才震惊道:“陛下此言,与独夫何异?”
楚歌有些失望地微微摇头:“拖下去!
“传旨,与空印案有涉的官员,主印官斩首,副印官杖刑流放!”
尘埃落定之后,一系列画面如同走马灯一样在楚歌的面前呈现。
数百名官员被问斩,还有数百名官员被杖责、流放。
方士用也在杖责、流放的官员之中。
而这其中有不少被卷入空印案的官员确实没有太多的贪污行为,以古代的道德标准来看算得上是好官。比如那个方士用。
支持方士用的人不少,可以预见的是,为来必然还会有很多文人为方士用鸣冤,将空印案定为一桩冤案。
但对于楚歌或者是真正的盛太祖而言,都不再重要了。
在楚歌的面前,出现了一行字迹。
【大盛朝国祚:二百八十年】
看到这行字迹,楚歌的脸上总算是浮现出一些笑容。
有效!
相比历史上真实的国祚,稍微延长了那么一丢丢。
虽然延长得很有限,但也总算是延长了。
之前南北榜案的时候,楚歌也尽力进行了一番操作,但大盛朝的国祚一点都没有增加。
几次明知故犯地搞出错误操作,国祚的反应也很真实,直接腰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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