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悠闲时光,总是跟故事或者心事有关,程怀默就意外的透露了一件他的心事。
别人参军是为了吃顿饱饭,为了搏一个前程,这个崽子居然说是为了一个女人。
原话是这么说的:“李兄,你说如果我为陛下建立累累战功,他有没有可能会赏赐一件我很在意的东西给我?”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还非得靠赏赐才能获得?”李洛问。
“也不是什么东西,就是……一个女人。”
李洛愣然,这家伙吞吞吐吐半天才说出了景儿的名字,让李洛唏嘘不已。
程怀默跟长孙冲的玩世不恭不同,他的性格当中带着刚强的一面,而此时却展示了他柔情的一面。
想想其实也释然,不管是为了混饭还是前程,本质上程怀默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他也不过是想要一个拥有小小自由的未来而已,这个自由在后世没有什么特殊,只不过是想要娶一个拥有小小的污点的女人。
甚至歌姬这个经历在后世连污点都算不上。
没看后世的娱乐圈都乱成什么样,绯闻、出轨、离婚……到处是肮脏的交易,哪里比景儿强了?
李洛不是瞧不起娱乐圈,也不是为了抨击娱乐圈,只是想到程怀默该不该去反抗命运的问题。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程怀默娶了景儿为妻,程家一定会沦为整个大唐的笑柄,所以正常的情况下,程知节应该打死儿子都不会答应这门亲事,可是相爱有错吗?
李洛其实不愿意触碰这种沉重敏感的话题,程怀默对景儿的感情,他并不了解多少,他甚至都不知道,他自己对李丽质和豆卢熙悦两个媳妇是不是爱情。
喜欢吗?他当然喜欢,非常喜欢。
白白嫩嫩的,倾国倾城是个男人都喜欢,可这种喜欢到底是不是真爱,李洛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是真心的,不过这种真爱跟纯洁的爱情关乎多少,前世都不曾真正品尝爱情的李洛不知道。
原本穿越的他,想过浑浑噩噩过一生就算了,虽然没有空调wifi,没有汽车飞机,但好在老天对他不薄,生活随随便便比别人强了万倍不止。
衣食无忧,吃穿不愁,没有买卖,没有杀害,每天躺着就是人生巅峰,动动嘴皮就能迎娶白富美,这样的生活何必去尔虞我诈的朝廷出生入死?
但随着李二的曝光,一切慢慢的变了,未来太子造反会如何?李二死了会如何?
李洛不知道,他只知道历史上强如长孙无忌也会倒台,现在两颗大白菜已经拱了,未来的他要不要给自己增加更多的保险?
亦或是为了那个曾经一晃而过灵光乍现的想法为之奋斗?
适应或者改变,是个艰难的选择。
李洛也没有答案,他只是照例带着部曲出去狩猎。
虽然天冷了点,可这趟来就是为了行赏草原风光的,在外面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至少比躺在家里等着肌肉萎缩舒服,还有助于保持大脑清晰。
猎物真的越来越少,李洛带着部曲越跑越远,尤其是像李洛这样骑马不多的人,上马的时候总有种策马奔腾的豪情,这种豪情必须在成功猎杀到野兽的时候才能得到彻底的释放。
幸运的,他们一行五人遇见了十几头的狼群,刚刚好,再多的话也可能会对付不了。
李洛五人射伤了几只,一路追击着狼群前行,不幸的,他们遇到了另外一伙人,有二十人之多。
他们乡野打扮,但又身披兽皮,身下的骏马一看就是培育精良的战马,马上还挂着明晃晃的大刀。
“咻咻咻……”
这是李洛第一次面对突厥人,乡野打扮的突厥军人。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他们,这些突厥人已经扬起手中弓箭将狼群一一射杀。
为首的汉子对身边的人笑呵呵地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李洛虽然没听懂,但知道大概意思就是把这些狼全部带走,晚上吃狼肉。
那个汉子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后,才开始跟李洛说话,讲了半天发现语言不通后,才找了后面的蹩脚翻译过来。
“我们大人很欣赏你,如果你愿意为我们队长效力,他可以把这些狼都送给你,还可以送你很多牛羊。”
李洛冷笑:“我不缺食物,我比较喜欢金子和小姐姐,你有吗?”
“金子我们没得有,什么是小姐姐?是美女吗?你想要我们草原的美女?可以,只要你为我们立功就可以。”翻译汇报后说道。
“没有金子我怎么跟你?还有你们草原的美女老子也不喜欢,老子不喜欢一个月不洗澡皮肤还不好的女人……”
谈蹦了,一个个突厥人脸色异常的难看,那个为首的人已经青筋暴怒,垂在一侧的手已经握紧了拳头。
李洛五人应该不是他们的对手,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惜命的李洛赶紧下了撤退的命令,带着部曲往回跑。
对这些胡人来说,李洛几人简直浑身是宝,马匹,战甲,武器,甚至身上的衣服他们都不见得会放过。
硬拼是拼不过的,他只希望身上的防弹衣可以多挡几箭,希望脚下的战马可以跑得快一点,只要接近马邑,放哨的士兵就会发现他们,然后叫他们有来无回。
李洛几人边战边退,向后开了几箭后,他们不敢追得太近了。因为他们发现这些唐军的弓箭,射程竟然达到了两百步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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